

土地确权的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试点地区的农民也抢先一步拿到了土地确权证书。通过此次的土地确权,明确了土地的三项权益,保障了农民的土地财产,可谓是大功一件。
因此,为了在土地确权之后能够更加合理的规划与使用农村的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前段时间,国家出台了2017年宅基地最新管理制度,对于宅基地的回收与超占收费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小编也在第一时间与大家做了分享。不过,最近小编在与朋友们沟通、交流的过程当中发现很多农户对宅基地的最新管理规定不是很清楚,那么,今天这篇这篇文章就再次的为大家普及下相关的政策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依据最新的宅基地管理制度,那些宅基地会被集体强制收回呢?
1、长期闲置的宅基地
由于一些农户长期在外生活,造成农村老家的宅基地长期闲置。所以,依据最新规定,为了避免造成宅基地资源的浪费,对于长期闲置的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后再做处置。
2、一户多宅的宅基地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遵循的都是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最新的宅基地管理制度规定超出的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如果遇到不能收回的,必须由农户给予集体一定的经济补偿。
3、位于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宅基地
随着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的普及,农村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征收宅基地的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单位会和农民协商同意之后回收农民的宅基地。
那么,接下来咱们来说下超占的宅基地该如何进行收税呢?
据了解,宅基地超占缴税的金额是和宅基地的面积直接挂钩的,超过宅基地确权面积30平米(含30平米)之内的不收税;超过宅基地确权面积30平米~80平米的,每平米每年收取4元;当宅基地超过确权面积达到60平米的时候,按照每平米每年8元收税。
有专业人士认为,通过回收和收费的方式解决目前农村宅基地存在的两大问题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同时,随着土地确权的开展更加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的标准使用面积,避免出现其他一系列的问题,有效确保了农民的土地权益。